演讲又叫演讲,它是在一个比较隆重的仪式上和一些公开的演讲。演讲稿是演讲的基础,是演讲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和提示,它反映了演讲的目的和手段。演讲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统一战线理论与政策讲课稿的文章2篇 ,欢迎品鉴!
【篇1】统一战线理论与政策讲课稿
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下面,我把自己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体会向大家汇报一下,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法宝”这个名称,最早来自于1939年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比喻。当时,他在欢送一批即将从延安奔赴抗日前线的青年时说:“当年姜子牙下昆仑山,元始天尊赠了他杏黄旗、四不象、打神鞭三样法宝。现在你们要出发上前线,我也赠你们三样法宝,这就是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同年,他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正式提出了三大法宝的著名论断。对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党的第二、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总书记也都有过精辟论述。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在我国新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1999年,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我国社会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发生根本变化的历史条件下,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统一战线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是我们排除万难、夺取胜利的一大法宝。”“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2006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又提出了“三个重要法宝”的论断。即: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既然统一战线有着这么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那么到底什么是统一战线呢?这就是我今天要给大家汇报的第一个问题。
一、什么是统一战线
提起统一战线,可能许多同志感觉经常听到、用到,都已经知道了。但从我工作、生活中接触到的一些同志甚至是党内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同志的情况看,他们对统一战线的性质、职能、作用,特别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本质、特点等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前两年我到市检察院走访党外干部,与一位领导同志谈到对党外干部的认识,他说:党内优秀的同志还用不完,为什么还要安排党外干部到领导岗位?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他对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还不了解。前两年,我到一个乡去搞调研,在乡政府门口有一个基督教活动场所,随后我问这个乡的乡长,这个活动点活动是不是正常,他竟然对我说,他没有注意到这个场所,如果是真的,明天就让派出所来给取缔了。这说明,这位乡长对我们党的宗教政策知之甚少。由此可见,党的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普及的程度还不高,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大力宣传统一战线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统战意识,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统战工作的氛围。
1、统一战线的涵义
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曾问一位高级领导干部什么是军事,这位领导同志把军事书籍的有关论述和自己的见解讲了一通,毛主席说,所谓军事,就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又问什么是政治,这位领导同志引经据共地谈了自己的看法,毛主席听后说,所谓政治,就是把我们的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我们的敌人搞得少少的。毛主席的话,非常鲜明地阐述了统一战线的本质。
统一战线就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而言之,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通俗地讲,统一战线是一种方法,一种手段,一种谋略。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政治现象,一种政治策略和谋略思想。它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
综观五千年中华文明史,运用统战谋略克敌制胜的事例举不胜举。早在春秋时期,孙子就将统战谋略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战国时期,六国用“合纵”谋略抗击强秦,秦国则针锋相对地采取“连横”谋略,“远交近攻、各个击破”,最后一统天下。三国时期,诸葛亮“东联孙权,北拒曹操,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协助刘备三分天下有其一。清朝康熙皇帝修建避暑山庄和外八庙,其目的是团结各少数民族,搞统一战线,以巩固大清帝国的统治,正可谓“修起一座庙,胜过十万兵”。在世界史上利用统战谋略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就是法国资产阶级联合农民、工人和城市平民的结果。二战期间,中苏美联合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建立“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最终战胜了德意日法西斯“轴心国”集团。活跃在当今国际政治舞台上的“欧盟”、“东盟”、“阿拉伯国家联盟”、“非盟”等等,都是不同国家之间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联盟。
由以上介绍可以看出,统一战线的本质就是团结和联合。这种联合,从其主体来看,有国家间的联合,民族之间的联合,阶级、阶层之间的联合,党派、团体、组织之间的联合等;从联合内容来看,有军事上的联合,有政治上的联合,有经济上的联合,有文化上的联合等;从联合的力量上看,有强强联合,弱弱联合,强弱联合等;从联合的时间来看,有长期的联合,有短期的联合。这种团结联合的功能,表现为争取人心向背、改变力量对比,取得力量上的比较优势或相对优势。
但纵观历史,真正做到长期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的,只有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在1848年马、恩发表《共产党宣言》至今160多年国际共运史中,马、恩、列、斯虽然提出了统一战线的一些原则设想,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这些原则未能得到充分的运用,只有中国共产党把这些原则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才开创了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新篇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经历了大革命时期的民主联合阵线(第一次国共合作)、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第二次国共合作)、解放战争时期直到建国后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及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等几个重要历史阶段。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统一战线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确实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
2、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统一战线的性质和任务不同,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也有所不同。总体上看,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在不断扩大。
1979年,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根据国内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即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各方面的爱国者;知识分子工作;从原工商业者改造过来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港澳台统战工作;华侨上层统战工作;国际友好活动。1981年底,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从10个方面明确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即包括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党外知识分子,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爱国宗教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
改革开放20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是一部分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代表人物数量减少,作用减弱。如原工商业者健在的已为数不多;起义投诚的国民党军政人员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从1988年到1997年,黄埔同学会成员自然减员30%;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已逐渐被新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所代替。二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宗教界人士,港澳台同胞等在结构和数量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三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迅速扩大,出国留学人员和移居海外的华侨等不断增多,成为新的重要的统战对象。因此,2000年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根据新的变化,把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2006年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确定的15种对象,主要包括:⑴各民主党派成员;⑵无党派人士;⑶党外知识分子;⑷少数民族人士;⑸宗教界人士;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⑼自由职业人员;⑽原工商业者;⑾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⑿港澳同胞;⒀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⒁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⒂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与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范围相比,新增加了第⑺、⑻、⑼三种对象和第⑾项的“及眷属”,去掉了“回大陆定居的台胞”这一项。
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很广,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界、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所以通常说,统战部是党外人士之家。
3、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
从历史上看,统一战线是为完成党和国家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服务的,要做好服务工作,统一战线也必然要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改变而不断改变,每当外部历史条件发生改变,工作重点发生改变,统一战线自身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以谋求自身发展。因此,统一战线的性质也因不同的阶段而不同。
建党初期,党提出要建立一个联合全国一切革命党派、联合资产阶段民主派的民主的联合阵线(反帝反封建);抗日战争时期,党提出要建立一个全民族抗日的、长期性的、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反对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解放战争时期,党提出建立一个联全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段、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的、极其广泛的全民族的统一战线(反对独裁统治的,从阶段划分上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新中国成立后,党提出建设一个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并且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服务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建设社会主义);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建设一个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团结的爱国统一战线(称为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我们党提出要建设一个实现全国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群众最广泛团结的爱国统一战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从以上可以看出,统一战线在不同的阶段所团结的阶级、阶层、团体等都有所不同,所担负的任务也不同,实现的目标也不同,因而其性质也不同。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大量涌现,统一战线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性质也有了新的发展。2007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包含三层意思:一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基础,实现大陆范围内人民的团结;二是以拥护祖国和平统一为基础,实现大陆同胞与台港澳同胞的团结;三是以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基础,实现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团结。
“四者联盟”中“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概念的提出,是统一战线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结果。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大量新的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包括(十六大提出六个方面)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新兴力量,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因此,“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中大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写进了政协章程,写进了宪法,在党的十七大上也写入了党章。
从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我们可以明确以下个几个问题: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协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社会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基本要求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
4、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特征
(1)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范畴,统一战线的基本构成由“三者”变为“四者”;二是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内涵更加丰富,总体上囊括了中华民族所有的积极力量,不仅包括大陆范围内的全体人民,而且包括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
(2)具有巨大的包容性。指的是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特别是最大限度地包容“异”。
同和异的关系,既是统一战线内部的基本关系,又是统一战线内部的基本矛盾。统一战线是同和异的矛盾统一体。求同存异作为统一战线的基本原则,在党的统一战线的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周恩来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内从事统一战线工作时间最长、结交面最广、始终处在第一线的领导者,是举世公认的统一战线政策的实践家。1941年,在粉碎蒋介石发动的第二次反共高潮的严酷斗争中,为了尽可能多地争取和团结朋友,周恩来明确提出:“干革命,人越多越好,为了团结更多的人,思想上可以‘求同存异’。”⒃⒂在抗日战争时期,求同存异原则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体现了周恩来求大同、存小异的高超艺术,成为成功运用求同存异原则的光辉范例。
建国初期,周恩来在论述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合作时进一步发展了求同存异的思想,他指出:“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历史,都代表着各自方面的群众,有人要求各民主党派都和共产党一样,如果都一样了,则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有何必联合呢?正因为有所不同,才需要联合。”“另一方面,如果只为了联合就不讲原则,凡是要求我们承认的我们就承认,那就会涣散了统一战线。”他还具体地指出:“我们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就是在共同的前提下,接受他们的好意见,丰富我们的主张。只要大的方面有了共同性,小的方面的差别是允许的。”这就从团结大多数的本质的角度,赋予“求同存异”以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真正使求同存异名扬天下的,是周恩来1955年4月在万隆会议上的即席发言。周恩来在发言中开宗明义地郑重申明,“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的而不是来吵架的。”“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强调“我们的会议应该求同存异。”“求同而不立异”、“求同而存异”的警世明言,赢得了广大亚非国家朋友们甚至对手的敬佩。
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党的文艺工作者首先应该在抗日这一点上和党外的一切文学家、艺术家(从党的同情分子、小资产阶级的文艺家到一切赞成抗日的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的文艺家)团结起来。”⒄毛主席谈话的要旨是求“赞成抗日、宣传抗日”之同,存“阶级差别利益”之异,形成文艺界的统一战线,这其中就隐含着求同存异的思想。
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之所以能深入人心,就在于他能从各阶级、阶层、团体等各方面不同主张和见解中找出大家都能认可的“同”,他指出:“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下定决心一心一意搞建设。”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凝聚力最强的“同”。正是这个大“同”,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了一切能够调动的积极因素,冲淡了尚存的“异”,把中华儿女团结起来,凝集起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邓小平成功地运用求同存异原则提出“一国两制”,顺利地解决香港、澳门的回归问题,促使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向前迈进一大步。
1999年11月2日,李瑞环同志在“全国党内省部级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班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做好统一战线工作需要把握许多重要原则,但有一条特别需要引起重视,这就是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原则。”李瑞环指出:“‘同’主要是统一战线成员基于共同利益而确立的共同目标和要求。没有‘同’,就建立不起来统一战线。‘异’主要是统一战线成员在信仰上,世界观上,具体利益和要求上存在的差别。没有‘异’,就没有必要建立统一战线。统战工作,既要求‘同’,也要存‘异’,两者不可偏废。”可见,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原则是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关键。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巨大包容性就体现在:在大陆范围内,只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论什么样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可以提。在祖国统一问题上,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指出,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什么问题都可以谈。
(3)具有鲜明的多样性。多样性是指社会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呈现出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我们的统一战线是用全体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共同目标与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来维系的。在统一战线内部,虽然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会引发一些矛盾,但这些矛盾最终会统一于整个统一战线根本利益和共同目标的一致性之中,尤其是新世纪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当前统一战线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所在,社会各方面成员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与此同时,由于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各种矛盾集中凸显,再加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统一战线比任何时候都具有强烈的开放性,各种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竞争意识、参与意识,相互渗透,激烈碰撞,思想意识、社会观念和利益要求异彩纷呈,认识差异明显加大,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由此可以看出,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内部构成上的多样;二是成员思想信仰和价值观念上的多样;三是成员具体利益诉求上的多样。
(4)具有显著的社会性。表现在:一是统战工作已经由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文化、社会领域;二是统战工作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甚至基层延伸;三是统战工作由公有制单位向非公有制单位扩大,四是参与统战工作的部门和组织日益增多。
随着统战工作越来越呈现社会化特征和发展趋势,统战成员已不仅仅局限于政治领域,分布并扩大到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由公有制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单位,广泛分布于社会的各个方面。(由过去单纯的政治联盟,扩展到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多个领域的联盟)。另外,新世纪新阶段的统一战线已经不是“精英统一战线”,这就决定了统一战线工作要“下移”,从大中城市延伸到中小城市以至部分乡镇,从上层扩展到基层。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社会性,使承担统战工作的各种团体和部门逐步增加。统一战线工作不再是统战部门独自的行为,而是由共同目标支撑的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
5、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的联系与区别
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既有许多共同点,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1)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机构性质看,统战部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职能看,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从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看,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15个方面,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人民政协在组织构成上囊括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少政协委员特别是非中共政协委员既是人民政协的主体,也是统一战线的成员。
(4)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特点看,两者都具有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根本任务,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显著特点,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突出优势,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重要作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特殊功能。
(5)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贯彻落实是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共同责任。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
(6)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主题看,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永恒主题;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
二、统一战线干什么
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经常有同学、朋友以及其它单位的同志问我,你们统战部是干啥的?还有的开玩笑式地说:台湾问题你们要抓紧呀!这就说明他们对统一战线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还不甚了解或者根本就不了解。那么,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和职能是什么呢?
1、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
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最广泛、强大和持久的力量支持。其基本任务包括以下5个方面。
(1)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坚持把发展作为统一战线成员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支持统战成员围绕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围绕人才强国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光彩事业、“一企帮一村”等活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港澳台企业到大陆投资,参与地方现代化建设。
在这方面,我们市做了很多努力。比如:近两年来市委统战部开展的“参政能力建设计划”、“非公有制经济提升计划”、“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双促进计划”“新农村建设助力计划”等。“参政能力建设计划”,重在为党外人士提供了解市情民意、深入基层调研、与党委政府沟通建言献策搭建平台;“非公有制经济提升计划”重在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素质,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管理水平,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形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双促进计划”重在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为我市“以工兴市”战略提供智力支持,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牵线搭桥;“新农村建设助力计划”重在发挥统一战线各组织的作用和优势,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去。比如:民革濮阳市委通过民革中央聘请山东省秸杆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秸秆反应堆技术发明人张世明研究员在我市推广秸秆反应堆技术,帮助农民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提高生产效率。据测算,示范地块通过使用这项技术,普遍增产40%—60%,拱棚、日光温室的示范点增产在70%以上。再比如:农工党濮阳市委与北京市海淀区委在2007年结成友好组织,借这一平台,邀请中国林科院8位国家级专家到濮阳考察林业发展情况,从树林种植、管理、防虫防害到林业加工等做了祥尽的调研,并为我市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做为企业在发挥党外人士作用中也可以借鉴这种模式,通过他们联系高层专家学者,为我们服务。比如:市七点半公司,就借助党外人士联系了河南省食品研究所的专家做为他们的顾问,解决了许多技术方面的难题。
中共中央7月21日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2)为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服务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的作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如果保证这些制度发挥其优势,中央、省委文件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在省辖市以上人大中要保证党外人大代表参选比例不低于35%,县级党外人大代表参选比例不低于30%;人大常委参选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在人民政协委员中,党外委员要占60%以上,常委中点65%以上。保持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的密切联系,扩大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支持他们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实现。支持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发挥他们在国家政权建设、国家事务管理、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执行中的重要作用。这方面,我们濮阳市也建立了一整套制度,比如:情况通报制度、协商制度、座谈会制度、征求意见会制度等,还有参政议政联席会议制度等。
(3)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
充分发挥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在科教文卫等领域中的作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文化的有益成果,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支持和保护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发展多元一体、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文化。引导宗教界挖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的有益内容,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如:围绕根文化,搞了张氏大会等。企业文化是凝聚企业职工、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全体职工潜能。
(4)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一直倡导“和为贵”的价值理念,把“和合”视为政治的最高境界,作为国泰民安的基本特征。所谓“和”,就是各种异质因素的和谐共处,所谓“合”,就是各种异质因素的相互融合,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辩证思想与和谐观念。要达到“和合”,就要做到“和而不同”,既坚持原则又尊重差异,既相互碰撞又形成共识,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以实现“和谐而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中国共产党批判性地继承和发扬这种“和合”的政治文化传统,并赋予这种“和合”思想以新的时代内涵,提出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统一战线具有“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团结联合”的思想主题、“和衷共济”的价值取向、“政通人和”的目标追求以及“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显著特点,与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高度一致,同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紧密相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各级党委赋予统一战线的重要责任,也是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濮阳市统一战线在这方面的工作也比较突出。这两年开展的宗教方面的活动,得到了省委统战部、甚至中央统战部的认可,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企业的职工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经历、文化程度、思想意识、价值取向、政治信仰都不相同,更需要这种“和合”的价值理念。利用统一战线的方法和谋略,实现企业职工的和谐发展,有者较为现实的重大意义。
(5)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不断发展壮大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推进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继续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八项主张”、“四点意见”,贯彻实施反分裂国家法,推进两岸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他们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和和平统一大业。
2、统一战线的基本职能
统一战线的基本职能用周恩来总理的话来讲,就是四句话16个字,即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具体讲有六个方面:
(1)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基本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要实现这样的宏伟目标,单依靠占全国总人口5%的7336万中共党员,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团结,依靠国内各民族的团结,依靠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有了统一战线空前广泛的联盟,就能够把一切共产党员和非共产党员,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无神论者和宗教信仰者,汉族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国内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全民族的意志和智慧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目标上来。
(2)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爱国统一战线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加强团结合作,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3)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是统一战线的一项重要工作。协调好统一战线内部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以及各方面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巩固发展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必不可少的环节。统一战线汇集了各方面党外代表人士,他们在各自所联系的群众中具有我们党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可以有效地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对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作用。
(4)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统一战线中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党外人士,联系各自的群众,代表各自群众的利益,反映各自群众的要求,通过他们,我们能够了解到通过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社会信息和情况,听到不易反映上来的呼声和意愿,获取难以得到的建议和批评。这有助于我们党在研究形势时,更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制定政策时,更准确地体察群众心理,做到符合民意;在解决问题时,更切实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这样才能赢得民心,获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5)安排人事,合作共事,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在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是统一战线的一项传统工作。党外人士是各领域、各层次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之一,安排一批人,影响一大片。2007年的4月和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决定任命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钢为科技部部长、无党派人士陈竺为卫生部部长。这种安排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长期政策。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目前,全国县处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有3.1万人,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7.7万多人,在省、市、县各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33.6万人。
2005年和2006年中央下发了三个重要文件(中发[200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5号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15号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对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作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一条就是“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省委在落实上面三个文件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省辖市政府组成部门的选配比例要逐步达到三分之一。教育、科技等17个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选配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省委对今年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领导班子中党外人士数量、比例和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委员、政协常委中的党外人士比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统战部门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完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协中占有比例和数量的规定,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政协常委、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工作,积极推荐选拔优秀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切实保证党外干部有职有权地开展工作(分管工作的行政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为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我想,中原油田作为企业,也要参照政府的作法,注重发挥党外人士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安排他们到重要岗位加强锻炼,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6)联络友谊,沟通感情,促进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统一战线具有联系面广、反“独”促统的独特优势,要依靠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力量,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统一前,必须通过不断发展壮大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广泛团结,增进交流,联络友谊,沟通感情,寻求共识,化解隔膜与障碍;统一后,在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条件下,更需要依靠统一战线来广泛团结意识形态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的人们,同心同德,携手奋进,共同谱写振兴中华的新篇章。
三、统一战线在协调处理重大社会政治关系中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认识和处理“五大关系”,努力促进政党关系更加团结,各民族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1、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党关系
这个问题因为还安排了专门的课程讲解,在这里我就简要地强调几点。
政党关系是现代民主国家一个至关重要的关系,没有政党关系的和谐,就没有国家政治关系的和谐,也就没有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根本、一个关键、四个方面”:
第一,巩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条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在指导思想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领导核心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制度设计上,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目标取向上,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二,巩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这一制度,我们可以从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三个方面来认识:
(1)从历史必然性看,确立和实行这一制度是合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唯一正确选择。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性质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决定了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在中国没有生存的土壤,一党专制也行不通。
(2)从伟大独创性看,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创立了一种崭新的制度形式;二是创立了一种崭新的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三是创立了一种崭新的执政方式,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和参政党,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四是创立了一种崭新的民主实现形式,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相结合,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即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
(3)从巨大的优越性看,协商民主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它有利于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具体讲有四个方面:一是能够集思广益,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能够提高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能够实现“和合”,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而不同”思想;四是能够涵盖各方,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意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三,巩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要注重把握好“四个既要又要”。一是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二是既要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地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四是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2、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
因为民族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利用今天这点时间,不可能说深说透。我想主要介绍以下四个问题,使大家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有个大概的了解。
一是什么是民族和民族问题。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一种普遍现象,它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民族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社会现象和种族繁衍现象,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生物属性等多种属性,其构成要素有六个方面(不展开讲了):①共同的历史渊源;②共同的生产方式;③共同的语言;④共同的文化;⑤共同的风俗习惯;⑥共同的心理认同。民族问题是民族的活动、交往联系中发生的问题。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段、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这一论述,提示了民族问题的内涵。民族问题有五个方面的基本特性:①民族问题的普遍性;②民族问题的长期性;③民族问题的复杂性;④民族问题的国际性;⑤民族问题的重要性。
二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汉族人口最多,约占全国人口的91.6%。目前,少数民族人口约1.0846亿。在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是壮族,1500万人,人口最少的是珞巴族,有2300人。全国共有5个民族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1个自治县(旗),1173个民族乡。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一论述揭示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民族和谐。民族平等是把不同民族在相互联系与交往中处于同等地位,具有同等权利;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为了共同和利益和目标在自愿和平等基础上的联合;民族互助是指各民族在平等团结基础上,为了共同的利益和奋斗目标,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民族和谐是指在各民族之间存在特点、差异和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与实现。
三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机关报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辩证统一的。没有团结奋斗,就没有中化民族的发展;共同繁荣发展是基础,是保证,没有共同繁荣发展,就不能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的长治入安。
四是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党的民族政策)。主要有以下五条:
第一,坚持从多民族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处理民族关系。一方面,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发展,是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一切都要围绕这一最高利益出发。另一方面,现实中我国的民族问题还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在一起。因此,处理民族问题,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事实求是地解决现实矛盾。
第二,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感觉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充分认识这一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特征的内涵。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另一方面,要把握住“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三个离不开就是: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第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依据宪法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是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聚居区的少数民族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目的是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促进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祥细的规定,这里就不再细说了。
第四,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
第五,坚持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依照法律,有什么问题处理什么问题,不能扣民族矛盾的帽子。比如:一个少数民族群众与一个汉族群众因房地产发生纠纷,那就依法处理房地产的问题,不要因为有少数民族群众就简单地认为是民族纠纷。
3、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
宗教问题市委统战部王斌法科长还要专门上一课。这里我只做一些简单地介绍。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处理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
第一,必须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一是要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二是要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三是要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四是要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既不能用行政手段压制宗教,也不能放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而是要通过扎实工作,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第二,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二是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四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关系
对于阶级这个定义,大家都有了充分的了解。阶层这个概念应该是新世纪以来用得比较多一些。那么什么是阶层呢?阶层是指同一个阶级中因社会经济地位不同而分成的层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大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前而已经讲到,十六大报告中把新的社会层人士归为六类: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新的社会阶层是生产要素(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的所有者。二是新的社会阶层依托的经济差异性大,是具有很强的包容性的群体。就是说他们的来源、结构各不相同、层次多样(有下岗工人、分流干部,也有个体经营者、科技型个业家等)。三是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中等收入者阶层。四是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开放的、流动性强的社会群体。
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全面兼顾和实现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努力使整个社会更加生机勃勃、更加融洽和谐。做好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必须认真做好他们的工作。
如何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呢?我感觉按照中央的要求主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把握做好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20字方针:既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充分尊重,就是要尊重他们的劳动创造,尊重他们的创业精神,肯定他们为发展生产、解决就业、提供税收、增强国力作出的积极贡献。广泛联系,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畅通他们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加大他们在人大、政协中的安排力度)。加强团结,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扩大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大他们在人大、政协中的安排力度)。热情帮助,就是要完善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做好服务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积极引导,就是引导他们坚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把握做好新阶层人士工作的方法。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要求,要形成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合力,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以社团为纽带,就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社区为依托,就是要纳入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范围;以网络为媒介,就是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掌握情况、宣传政策、开展工作;以活动为抓手,就是要积极组织他们参与考察调研、扶贫济困、专业咨询。
第三,善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认真研究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5、正确认识和处理海内外同胞关系
这一块与我们的关系不是太大,我只说三句话说明一下党的这方面政策。第一,正确处理内地与港澳的关系,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第二,正确处理两岸关系,推动祖国完全统一。第三,正确处理大陆同胞与海外侨胞的关系,共同致力于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大业。
四、如何做好统战工作
统一战线的工作方法很多,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熟悉政策、落实政策。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掌握政策是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也是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团结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共同奋斗的主要手段。历史反复证明,统一战线事业的发展,都与制定、掌握和执行统战政策有直接关系。例如:在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制定和实行了正确的土地政策,有力地巩固了工农联盟;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制定和实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策略,既打击了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气焰,又维护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政策,顺利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1957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在民主党派、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政策出现了偏差,极大地挫伤了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完善落实了各方面统战政策,统一战线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
2、民主协商、平等相待。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成员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处于领导地位,保这种领导是政治上的领导,并且需要在民主协商之中来实现,而不能唯我独尊,盛气凌人,强制服从,更不能干涉甚至包办其他党派、团体的内部事务。2005年,我参加市委先进性教育督导组,在一个单位召开党外人士坐谈会,一位领导听到一半就退场了,我主持完会议后见到他,他说:宏宾,这样的会以会不能开了,提的问题太敏感、太尖锐,他们怎么能这样子呢?我就告诉他,我们把人家找来,不就是要听取他们的不同意见吗?如果人家不说,我们的会不是走了形式和过场,那还有什么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以宽阔的胸怀、平等的太度、协商的形式,虚心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这样才有利于我们的事业,也才能体现出多党合作的优势所在。
3、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统一战线是同和异的辩证统一体。作为党的干部,既要善于求同,以使统一战线成员在重大原则、重大是非问题上与我们党保持一致;又要正确对待差异,注意尊重和体谅党外朋友,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不求全责备。1961年7月1日,周恩来同志和参加全国故事片创作会议的代表同登香山,途中与著名演员赵丹议论《达吉和她的父亲》这部影片。周恩来认为电影比小说有所提高,而赵丹认为还是小说好。他们各抒已见,最后赵丹语塞,却坚持说:“我保留我的意见。”周恩来同志略停下脚步微笑着说:“你完全可以保留你的意见,我也可以坚持我的意见,你赵丹是一家之言,我周恩来也是一家一之言嘛!”但求同存异不是退让,在遇到原则问题时,错了的还是该批评的要批评,不能在原则问题上让步。
4、结之以情、交友交心。统战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人情味很浓、艺术性很高的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通
【篇2】统一战线理论与政策讲课稿
1、什么是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而言之,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2、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有哪些重要特征?
(1)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四者联盟”,团结范围进一步扩大,具有空前的广泛性;(2)统一战线坚持求同存异、共同奋斗,紧密团结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具有巨大的包容性;(3)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呈现出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具有鲜明的多样性;(4)统战工作由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由大城市拓展到中小城市,由公有制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单位,参与统战工作的部门和组织日益增多,具有显著的社会性。
3、怎样认识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作用?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处于新的历史起点,地位重要,作用重大。(1)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2)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3)要把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到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4、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
5、统一战线必须坚持哪些重要原则?
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等。
6、统战部门的根本任务和基本职能是什么?
统战部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根本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最广泛、强大和持久的力量支持;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
7、县级统战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1)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2)民族工作;(3)宗教工作;(4)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
8、统战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处理好哪几个关系?
(1)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要求,正确处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照顾同盟者利益之间的关系;(2)坚持全面发展的理念和要求,正确处理统一战线重点工作和各方面工作的关系;(3)坚持协调发展的理念和要求,正确处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等工作之间的关系;(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要求,正确处理发挥优势与培育优势的关系。
9、统一战线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统一战线具有“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团结联合”的思想主题、“和衷共济”的价值取向、“政通人和”的目标追求和“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显著特点,与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高度一致。统一战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功能。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着力点是处理好“五大关系”,使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海内外同胞的联系更加密切。
10、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方针是:团结、帮助、引导、教育;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方针是:广泛联系、充分尊重、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
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华侨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传统,促进华侨团结互助,教育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鼓励华侨根据自愿的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并长期生存发展,为促进住在国的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住在国的合作与交流发挥积极作用;
华人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严格区分外籍华人与华侨的不同国籍,增进外籍华人同我国的友好情谊和合作交流,并希望和鼓励他们为所在国的发展、为促进所在国与我国的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归侨侨眷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适当照顾他们的特点,发挥他们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优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祖国而团结奋斗;
归国、海外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是:来去自由、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
非政府组织统战工作的方针是:协作、培育、保护和引导。
11、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做到“六个纳入”,即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宣传、新闻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把多党合作、人民政协、“一国两制”、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等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把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二是要做到“四个带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三是要建立健全统战工作体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体制。四是要配好配强统战部门领导班子,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优秀干部选配到统战工作领导岗位上,努力把各级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五是要保障统一战线工作条件,为做好统战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12、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有哪些联系与区别?
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既有很多共同点,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1)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机构性质看,统一战线是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联盟(三层含义);统战部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职能看,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从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看,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15个方面,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人民政协在组织构成上囊括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代表人物,不少政协委员特别是非中共政协委员既是人民政协的主体,也是统一战线的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特点看,两者都具有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根本任务,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显著特点,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突出优势,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重要作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特殊功能。
(5)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主题看,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永恒主题;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
(6)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必须坚持的原则看,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八个坚持”,即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等。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七个坚持”,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看,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中共中央[2006]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8)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贯彻落实是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共同责任。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
统一战线理论与政策讲课稿
近日,湖北省委统战部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实施意见》。
关注荆楚统战的伙伴可能有印象,今年4月2日,湖北省委统战部曾联合省委高校工委下发过另一个文件——《关于做好统战知识进高校工作的通知》。
上述两个文件,成为湖北省委统战部推进统战理论政策进干部院校、统战知识进高校工作的“双子座”、“姊妹篇”。
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是各级党委抓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条例》及湖北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2015年9月,中央统战部联合中组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若干意见,并在工作部署上明确要求扎实推动统战理论政策进干部院校、统战知识进高校工作。
湖北省委统战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分别出台两个文件,就是贯彻落实上述中央统战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湖北实际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
那么,刚新鲜出炉的这个文件,有哪些特点、干货?
楚轩君初步学习,按个人理解梳理为“三性”。
一是系统性。文件从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三个大的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干部院校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定,界定了教学主要内容,明确提出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教学计划,开展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课程、师资队伍、教材体系等各方面建设,并就如何确保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是创新性。在遵循中央统战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湖北文件结合实际,新增加了一些规定和要求等内容。如:
——将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员入学测试的重要内容,了解学员掌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情况,考察教育培训效果。
——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主动向中央党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有统战师资培训力量的高校、研究机构争取教师培训计划名额,选送省内优秀统战专业教师参加培训,指导有关院校举办统战教师培训班。
——要根据教学需要,实现资源共享,相互提供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师资支持。
三是操作性。对中央统战部等五部委文件一些原则性要求进行量化、细化、硬化和具体化,从而使文件更符合湖北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如:
——省委组织部在每年干部培训计划中,安排省委党校主体班每半年举办一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讲座,并确保在市(州)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安排一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课。
——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安排两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讲座,有条件的可以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研讨班。
——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每年举办一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师资培训班。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要逐步开设统一战线概论、统一战线历史、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和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内容的课程。……各市(州)和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开设统一战线基础知识、统一战线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内容的课程。
——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结合教学特点,编写符合基层教学实际的教案。
说了这么多,为了让大伙更全面、更准确了解文件精神,原文呈上——
关于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湖北红安干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的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关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若干意见》(统发〔2015〕50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统一战线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是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推动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学习贯彻,是中央、省委的明确要求,是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重要职责,也是全面提高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和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统战理论政策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提高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水平,有利于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深入学习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把握精神实质,认清形势任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进一步做好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落实具体措施
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战线基本理论,统一战线历史,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海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领域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方法,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等。
(一)将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教学计划
1.将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作为重要教学内容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相关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教学计划,纳入全省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各类班次教学计划。
2.将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员入学测试的重要内容,了解学员掌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情况,考察教育培训效果。
(二)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
1.省委统战部适时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湖北红安干部学院举办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专题研讨班,列入省委组织部调训计划;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统战理论政策研讨班、党外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
2.省委组织部在每年干部培训计划中,安排省委党校主体班每半年举办一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讲座,并确保在市(州)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安排一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课。湖北红安干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题讲座。
3.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安排两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讲座,有条件的可以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研讨班。
(三)加强课程建设
1.全省各院校要进一步优化相关培训课程和教学内容,对现有涉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课程进行梳理,根据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进一步完善,确保教学内容与中央、省委最新精神保持一致。
2.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要逐步开设统一战线概论、统一战线历史、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和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内容的课程。省社会主义学院在完善已有教学内容和课程的同时,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等方面内容的课程。各市(州)和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开设统一战线基础知识、统一战线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内容的课程。
3.全省各院校要结合自身教学特点和实际,注重教学研究和创新,开发有特色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精品课程,特别是网络课程,逐步建立起自身的网络课程体系。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全省各院校要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师纳入师资培养计划,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和教学师资力量建设,建立由各级领导干部、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的师资库。
2.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主动向中央党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有统战师资培训力量的高校、研究机构争取教师培训计划名额,选送省内优秀统战专业教师参加培训,指导有关院校举办统战教师培训班。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每年举办一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师资培训班,对省内从事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专职教师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统战政策理论的教学水平。
3.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广纳人才,引进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兼职教师,充实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师资力量,有条件的院校可建立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研机构。要根据教学需要,实现资源共享,相互提供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师资支持。
(五)加强教材体系建设
1.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用好中央统战部下发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基本教材和相关书籍,作为各院校教师的教学参考书,列入学员阅读书目。
2.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和湖北红安干部学院共同加强教材建设和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每年确定重点课题,由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力量联合攻关,不断推出创新成果。
3.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结合教学特点,编写符合基层教学实际的教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在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教育培训、师资培养、学习资料、课题研究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主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统战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授课。
2.全省各院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特点和规律,合理安排相关班次和课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要加强对市(州)和县(市、区)院校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工作的指导。
3.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将适时对各院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推动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